新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要带上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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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材料包括: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联络员信息;
3.财务负责人信息;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统计证正、副本;
5.第四项中有证书尚未办理的,出具尚未办理的声明书。若证书遗失,则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若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则在提供报纸的基础中,出具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三证合一”的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
2、去所属工商局拿资料;
3、准备材料;
4、材料备齐后拨打预约电话并去工商办理注册;
5、领取证照;
6、;
7、国税报道;
8、地税报道;
9、开立银行基本户。
个体工商户什么时侯可以办理三证合一
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三证合一在2014年年底开始试行,2015年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全区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个体工商户的变更、注销登记。未实行“三证合一”个体工商户的变更、注销,按原登记机关变更、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扫描上传材料操作流程。
1.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4.变更后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补录扫描材料 :
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求个体工商户补充书式材料的,由“三证合一”办理窗口,通过“材料上传”模块扫描上传(没有“材料上传”权限的受理人员联系系统管理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