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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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商标对于大家来说应该不是很陌生,商标是一个企业的象征,可以使企业在市场上立于稳定的地位,那么这么重要的商标被别的企业抢注了是让人头疼的一件事,接下来就跟长沙淘钉财税小编一起来看商标被抢注的应对方法。

抢注商标的原因:
商标抢注者抢注的目的主要是获利。现实社会中不少人确实因此获得了一定的利益。
一是直接的利益,如炒卖商标,确有一些人抢注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然后向商标使用人高价出售并得逞;
二是本身有经营的实力,再巧借热点名称做商标。如宁波某集团借助“F4”的影响力,一年多时间,发展F4品牌休闲服饰专卖店近百家。还有“伟哥”,曾经一时成了媒体的热门话题,沈阳某公司抢注该商标,产品刚一上市,没做多少宣传,就创下单一药品三个月回款6000万的佳绩。
当然,抢注商标获取高额利润的毕竟是个别现象,而且,抢注的商标一般驳回率比较高,而申请的商标即使被驳回也不会退回申请费,另外,申请商标注册周期较长。所以,抢注者需要冒一定的资金和时间风险。
另外,商标抢注也是一些国外企业反倾销的一种手段。
防止抢注商标的方法:
1、强化商标先行意识:秉承“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或其他地区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将打入他国或其他地区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
2、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国际市场的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另外,企业一旦发现商标在他国或其他地区遭抢注,也要利用法律手段尽力进行抢救,例如,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争取属于自己的商标。
商标被抢注后的做法: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不正当手段抢注 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异议和宣告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提出,一个是在拿到商标注册后的五年内提出宣告无效。宣告无效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的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被抢注的全部内容了,在这里长沙淘钉财税小编提醒大家一句,想要自己的商标不被别人抢先注册,那就早早地去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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