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商标转让前你需要知道这五件事
知识产权 • • 阅读 159
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资质办理业务咨询,请点击下方!
转让商标前,受让方需要弄清楚商标是否已被质押。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是不得转让的。
为了骗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重复转让商标的诈骗手段来忽悠急于获取商标证书的受让方。因此,受让方可以去商标局官网查询商标的注册流程,看看有没有已经被转让过的信息,如果没有则证明该商标未被转让过。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所以,受让方一定要向转让方确认待转让商标是否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如果有要一并转让才行。
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转让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如果转让双方都是公司,二者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示公司是正常运营的。如果受让方中是个人的话,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名下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让方则只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地址有所变更的,应尽快为转让商标办理变更手续。另外,双方盖章或签名需要与申请商标时的盖章或签名相符。
虽然商标局并未要求双方为商标转让行为做公证,但小编还是建议双方最好去公证处为《商标转让声明书》做一下公证。公证有利于保障方的合法权益,增强双方的信任程度,尽可能避免损失,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虽然商标转让有风险,但只要受让方能在转让前对转让商标好好调查一下,就能降低甚至规避这些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