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拿到受理通知书,就可以使用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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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受理通知书?
注册商标提交申请后,商标局会发出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受理通知书是由商标局发送给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受理凭证,即表明其商标注册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已予受理,将依法进行审查。
因为商标的注册周期较长,很多人急于使用商标,那么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以使用商标吗?显然答案不是肯定的,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只能说明其商标注册申请获得商标局受理,不代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以使用商标,但使用是有界限的。
在使用仅拿到受理通知书的商标时一定要慎重,合法使用,遵循《商标法》的管理规定,这时一定不能在商标上打“R”的标识,否则就属于冒充注册商标。因为“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注册”的意思,商品或服务打上这个标记,就代表是注册商标,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擅自使用。
拿到受理通知书后可以标注“TM”标记,这样做就是告诉公众,这个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的,也可以作为使用该图形或文字作为商标的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享有使用在先的权利。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侵犯到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则会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处惩罚。所以不建议申请人,在受理阶段就盲目大量投入宣传、产品生产。因为处在申请阶段的商标,本就意味着其未脱离危险期,万一后期商标注册失败,前期的推广费也就白白浪费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