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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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性能要求不同:
发明专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它侧重于技术方案的独创性和对现有技术的显著改进。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更侧重于实用价值和实际应用。
2. 保护对象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全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则仅保护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这些保护对象必须是对现有技术的有益改进,并适合于实用。
3. 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的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等五个阶段。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审批则不包括公布和实质审查阶段,通常只有受理、初步审查和授权三个步骤。
4. 审查周期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通常在六个月左右可以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通常为一年半左右,但由于发明专利覆盖的技术领域广泛,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异较大,有些可能需要2至3年,甚至更长时间。
5. 保护期限不同: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同样也是自申请日起计算。
关键词: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