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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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有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应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事务所制作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供
(3)公司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如何处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所需材料:提交续展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准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注册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文件外文需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确认的中文译本。
2. 提交申请:将续展注册商标申请书提交至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
3. 缴纳费用:自己交材料者,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者,费用由商标局从代理机构预付款中扣除。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指出,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宽展期为六个月,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自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将对续展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