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对西安企业来说哪些新规要实行?
政策分享 • • 阅读 2544
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资质办理业务咨询,请点击下方!
转眼间,2018年来到了,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于1月1日起相继落地,下面淘钉财税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1、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并于2018年1月1日实施。
新修订的法律对缓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优惠措施作出规定,明确“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担保难问题,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2、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
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办法还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提出要求。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回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在此之前,购置税为7.5%的税率。以购买10万元的乘用车为例,2018年缴纳的购置税税金为8547元,比现在购车将多出约2137元。
4、2018年起至2020年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纳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公告》,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根据现行政策,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样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也相应变化: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不过,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6、拖欠工程款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8年1月1日起,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会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同时不能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淘钉财税小编会第一时间将国家实行的政策告知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按照新政策实施,如果有问题的话,随时都可以找淘钉财税帮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