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新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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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最近发布公告,宣布2023年将推出一系列增值税新政策,旨在显著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压力,促进其持续发展。这些政策特别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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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公告原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关键词:
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