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029-8686 投诉电话:17795782523 / 029-68579161

新闻中心首页 | 公众号 公众号 | 手机版

淘丁企服

400-029-8686
当前位置: 首页 / 代理记账 / 淘丁tips:工资发放门道之工资竟用实物替

淘丁tips:工资发放门道之工资竟用实物替

代理记账阅读 0

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资质办理业务咨询,请点击下方!

只是发薪时间有讲究,对于职场人来说,发薪的形式颇多“门道”,稍不在意,就可能陷入圈套中,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丢了权益。今天淘小丁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其中究竟~

工资22.jpeg

典型案例:近日,李女士咨询称,其所在公司系食品加工厂,之前该厂规定每月10日前发放职工工资,但自今年8月以来,该厂以食品积压较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以食品替代部分工资向员工发放。李女士想问:支付职工工资,单位可以用实物来代替吗?


解读: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据此,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的规定,是指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在我国为人民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相抵。因为货币在本质上是一般等价物,具有很强的流通性,劳动者可以用货币换取自己想要的物品,而实物的价值是特定的,用实物抵扣工资就等同于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权,是对劳动者自由的限制,故我国法律规定工资不能以实物替代。

综上所述,实物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成为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采取实物工资的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关键词: 工资

原文地址: https://news.taodinig.cn/p/250673.html

申明:本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淘丁企服只提供企业服务,如涉及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CTA

相关文章

快速服务通道

最新资讯

  1. 南京注册公司的费用和流程是怎么样的?
  2. 怎样注册公司
  3. 南京注册公司的费用和流程是怎么样的?
  4. 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条件
  5. 我要创业,但是公司注册不会,找代办注册公司找什么样的好呢?目前人在沈阳
  6. 我要创业,但是公司注册不会,找代办注册公司找什么样的好呢?目前人在沈阳
  7. 在海南注册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8. 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9. 我要创业,但是公司注册不会,找代办注册公司找什么样的好呢?目前人在沈阳
  10. 公司注册要多少钱

热门分类

文章推荐

  1. 如何查询一家企业的注册信息
  2. 注册一个公司要多少钱啊?
  3. 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4. 资质代办前建筑企业需要准备什么?资质管家是专注于建筑领域的吗?
  5.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6. 新注册公司名称大全
  7. 注册一个公司的程序
  8. 新注册公司名称大全
  9. 现在注册公司要花多少钱
  10. 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有哪些?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