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029-8686 投诉电话:17795782523 / 029-68579161

新闻中心首页 | 公众号 公众号 | 手机版

淘丁企服

400-029-8686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商办理 / 营业执照怎么改名称和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怎么改名称和经营范围

工商办理阅读 0

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资质办理业务咨询,请点击下方!

变更营业执照名称和经营范围,到营业执照原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企业并更登记申请表,提交登记机关,经审查批准就可以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需要以下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5、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好公章)
2、企业公章;
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4、房屋租赁协议;
5、股东会决议;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7、章程修正案;
8、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第六十二条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原文地址: https://news.taodinig.cn/p/263270.html

申明:本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淘丁企服只提供企业服务,如涉及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CTA

相关文章

快速服务通道

最新资讯

  1. 残保金如何计算及残保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2. 西安税务登记网上怎么操作?
  3. 在西安没有地址可以注册公司嘛?
  4. 取消“甲供材”简易计征,建筑行业该如何应对?
  5. 企业没有业务了可以长期零申报吗
  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
  7. UOM不予批准的四种情况
  8.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
  9. 网站申请ICP流程
  10. 在西安如何选择合适的商标代理机构?

热门分类

文章推荐

  1. 西安税务登记网上怎么操作?
  2. 在西安没有地址可以注册公司嘛?
  3. 取消“甲供材”简易计征,建筑行业该如何应对?
  4. 企业没有业务了可以长期零申报吗
  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
  6. UOM不予批准的四种情况
  7.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
  8. 网站申请ICP流程
  9. 在西安如何选择合适的商标代理机构?
  10. 2026开年,一定要关注这几个企业纳税信用时间节点!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