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029-8686 投诉电话:17795782523 / 029-68579161

新闻中心首页 | 公众号 公众号 | 手机版

淘丁企服

400-029-8686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质代办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证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几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证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几年

资质代办阅读 0

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资质办理业务咨询,请点击下方!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证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二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原文地址: https://news.taodinig.cn/p/263906.html

申明:本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淘丁企服只提供企业服务,如涉及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CTA

相关文章

快速服务通道

最新资讯

  1.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2. 法人去世了,怎么注销公司?
  3. 商标注册失败原因有哪些?如何避免?
  4.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务必警惕这三大涉税风险
  5. 西安商标注销流程
  6.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8.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9. 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10. 公司注销、吊销、撤销的法律后果及区分

热门分类

文章推荐

  1. 新公司怎么报税?完整流程与指南
  2. 2026年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及资料详解
  3. 案例分析 | 个人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4. 一文分清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
  5. 2026西安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资料及流程
  6.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分析
  7. 综合所得个税详解
  8. 知识产权入资风险分析
  9.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票的区别是什么?
  10. 代理记账多少钱一个月?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