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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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不同: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港、澳、台参照)
两者区别在于是否有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经济共同体参与。
2、会计利润分配不同:
外商独资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在会计上除在利润分配时外商独资企业可以不提企业发展基金(已经并入“盈余公积金”科目)、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计提外,其他全部相同。
3、税务不同:
税务上只要是外商投资比例超过25%,都相同,外资比例低于25%,视为内资企业征税,不得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