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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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这种情况构成了欺诈,应解除业务约定
甲公司为一珠宝企业,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熟悉珠宝行业的人员就不应当承接该业务,如果承接了,会员在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情况下提供该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
1、明细表的数据可以直接从财务软件中导出来(如果没有用财务软件的,应该从固定资产卡片取得),要是用友或金蝶的财务软件,你可以从里面直接导出来然后修改成你所要的样式; 2、另外折旧可以从固定资产模块中的固定资产折旧明细里导出,上面有折旧政策、使用年限等信息,你可以审一下他们的折旧政策是不是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3、抽查一下固定资产开始使用日期与折旧的起始日期是不是对应(从开始使用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折旧),可以抽查一下原始单据、固定资产验收报告等等有关的资料; 4、还有,应该取得固定资产盘点表,应该做一下监盘(抽查或详查可根据具体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来定); 5、要一下他们的固定资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等)。
一、破产清算会计
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能适应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满足核算的需要。继(破产法)之后,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了国发(94)第59号文件,规定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之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人破产财产。”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制定的23个会计科目,并不能完全反映和核算这些事项。如实务中常遇到破产财产一时无法变现,不得不由清算组借入货币资金来支付清算费用,这给清算组做账出了难题:若在借入款项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会造成破产财产和破产债务不实;在支付清算费用时,若借记“清算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则造成了现金红字,清算组只有不做账。因此建议:
1.增设抵押资产和投押债务科目,反映、核算破产宣告日六个月以前已成立的合法担保事项。
2.增设“福利设施资产”和“福利设施资金”科目,核算与反映优惠处置的职工福利设施资产和资金。
3.增设“清算期借人资产”及“清算期应付债务”两个科目。
4.增设核算实物在企业,而产权不属企业的代销、寄销商品的有关科目。
5.增设核算应付而未付清算费用的有关科目。
6.增设应付职工安置费科目。
增设以上破产清算会计科目之后,原来的“土地转让收益”科目便可取消,因为土地转让收益或作为职工安置费或作破产财产分配,不再是所有者权益了。为此,资产负债表也应作相应调整。
二、破产清算审计
破产清算审计是依法对破产清算会计信息进行再确认的监督过程,因此,只能把法院宣告破产、进入了清算程序的审计项目叫做破产清算审计。破产清算审计的职责是对破产清算的会计信息发表意见,也就是对依法处置破产企业的资产,偿还债务发表意见。如聘请注册会计师参与破产清算,应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否则是与独立审计准则不相符的。
进行破产清算审计,除了常规的财务审计、会计报表审计之外,还有如下几点值得注意:
1.审查破产宣告日前六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通过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处理,看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资产和非正常压价等违法行为。
2.核对从行业会计科目转人破产清算会计科目是否与《暂行规定》相符,金额是否正确。
3.应收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有无法院裁定或财政部门批准。
4.存货的毁损盘亏的处理有无必要的程序和是否经批准。
5.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损失是否经批准。
6.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