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建筑公司分公司所需条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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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的资质证明
许可证
经营范围和资金等
第一,你首先需要对分公司办公场所等一些外在条件办完
第二,你需要你原公司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证明,章程,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你分公司当地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另外各地的办理程序都有些不同,有的地方可能需要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或者有可能需要公司法人的委托证明书等等,这些需要你在分公司成立地方工商局打电话询问。
注册分公司需要下列资料: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5、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6、分公司负责人任命决议;
7、拨款证明;
8、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9、《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10、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